1
关注
667
浏览

对于III类遗留器械或植入式遗留器械,是否也必须将PSUR发送给公告机构?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胸有大志 一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09-17 00:17

根据MDCG 2021-25 Regulation (EU) 2017/745 -适用于“遗留器械”和2021年5月26日之前根据指令90/385/EEC或93/42/EEC投放市场的器械的MDR要求,在过渡期内,无论风险等级如何,均应将PSUR作为监督审核的一部分提供给公告机构。同样的措辞可在MDCG 2022-4中找到,该指南涉及MDR第120条规定的过渡条款,适用于根据MDD或AIMDD获得证书的器械。不过,您还必须在此处注明您的公告机构在合同中要求的文件。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9-17 00:16
更新时间
2023-09-17 00:17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推荐内容

欧盟法规(EU)2023/607中制造商和认证机构之间的书面协议的必要元素是什么?
MDR预期非医疗目的产品风险管理要求?
器械的分类变化?
对NB提出的严格要求?
III类产品的5年换证审核是由欧盟委员会审核,还是由发证的公告机构审核?
BSI何时开始按照MDR进行符合性评审?
PMCF报告中关于PSUR的信息应该是“多老”?
MDR涵盖的产品是否可以申请自我声明?
该如何获得EMDN 的访问权限?
EMDN的结构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