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747
浏览

国家标准品、参考品发布和更新后体外诊断试剂检验如何执行?

查看全部 2 个回答

qwe123123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09-17 15:19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 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有国家标准品、参考品的产品应当使用国家标准品、参考品进行注册检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14 年第44 号)附件4《体外诊断试剂延续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要求:“如有国家标准品、参考品发布或者更新的,应提供产品能够符合国家标准品参考品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

基于以上要求,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和延续注册时,如有适用的国家标准品、参考品发布或者更新的(以国家标准品参考品公开的说明书为依据,判断其对产品的适用性 ),则该产品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品、参考品要求。其中,产品注册时如检验收样日期前国家标准品、参考品已发布或更新,应使用发布或更新的国家标准品、参考品进行检验并符合其要求:延续注册时,如延续注册申请受理日期前国家标准品、参考品已发布或更新,应使用发布或更新的国家标准品、参考品进行检验并符合其要求。如产品已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亦可通过许可事项变更申请形式,修订产品技术要求中对国家标准品、参考品的符合性要求,提交产品符合最新发布或更新的国家标准品、参考品的检验报告。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9-13 23:03
更新时间
2023-09-17 15:19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相关问题

研究者手册建议更新频率?修改流程?研究者手册中哪些内容会体现在知情同意书上?
医疗器械独立软件,延续注册时,产品软件能否进行更新?
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产品应如何参考YY/T 0308《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中的剪切黏度、特性黏数、重均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系数有关要求?
第二类无源医疗器械申报首次注册时在综述资料中如何描述注册产品与同类和/或前代产品的参考和比较?
关于标准更新后的执行及整改时限要求?
定制式义齿产品的型号规格是否可以参考同类产品进行划分?
有源医疗器械配合软件使用,注册证明确了配用软件版本号。软件版本升级后,设备注册证的配用软件信息可否在延续时直接更新?
采用同品种或临床试验路径进行临床评价的产品,审评中如已列入发布的豁免目录,申请人补充资料时是否可变更临床评价路径?
第二类医疗器械软件界面上是否必须同时显示完整版本和发布版本?
含软件的医疗器械变化新增临床功能,注册人认为该变化属于轻微变更,是否可不作为发布版本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