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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品再注册,可以同时合并申请变更持证商和生产厂地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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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定谔的龙猫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9-07-26 15:41

根据《关于进口药品再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国食药监注[2009]18号)要求,“进口药品再注册不应同时申报改换产地、增加药品规格的补充申请,改换产地、增加药品规格必须按照补充申请的程序单独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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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7-26 15:41
更新时间
2019-07-26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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