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066
浏览

心电图机变更注册中如检验机构尚未获得GB 9706.225-2021标准的检验资质,是否认可其出具的检验报告?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la4778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09-18 13:40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统一管理。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方可对医疗器械实施检验。由于心电图机所对应的GB 9706.225-2021《医用电气设备 第2-25部分:心电图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已经正式实施,注册申请人应该在具有该标准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9-18 13:39
更新时间
2023-09-18 13:40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推荐内容

2014年10月1日前获批医疗器械产品,如注册产品标准发生变化,如何提出申请,能否通过注册变更申请直接将标准转换为产品技术要求?
第二类无源医疗器械申报注册时,引用的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中性能要求有差异时,应该如何制定产品技术要求的性能指标?
微波消融设备主机和消融针是否可单独申报注册?是否需限定配合使用情形?
试剂盒中配套阴性质控品是否需要瓶间差的要求?
采用3D 打印技术加工的种植体产品如何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
有源产品变更注册时电子元件不发生变化,但外壳构造、设备整体密封性能等发生变化,是否可以豁免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检验?
延续注册后,什么情况下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会变化?
第二类有源产品的注册资料中对通用计算平台有哪些要求?
对于灭菌包装的无源医疗器械产品,该如何提交关于初包装的性能评价资料?
延续注册后的新注册证未生效,此时需要做变更注册或变更备案,应使用哪个注册证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