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659
浏览

高频手术设备的发生器和高频附件是否可单独申报注册?单独注册是否必须明确配合使用情况?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执手问年华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09-04 21:55

答:高频手术设备发生器和高频附件可以作为整体申报注册,也可以分别单独申报注册。
高频手术设备用于常规的切割和凝血时,通常被认为具有通用性,如发生器和高频附件单独申报注册,不需要明确彼此配合使用的情况。高频发生器应明确连接口的类型,明确各输出模式的额定功率、最大输出电压和峰值系数等参数;高频附件应明确连接头的类型,明确最大额定附件电压等参数;当高频发生器和高频附件的接口和参数相匹配时,即可以配合使用。
用于非常规切割和凝血功能的高频发生器和附件,需要明确彼此的配合使用情况。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9-04 21:54
更新时间
2023-09-04 21:55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推荐内容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设备,含主机、换能器、刀头、脚踏开关,可否申请变更增加转换器,将组成中的换能器、刀头连接到其他厂家主机使用?
关节类产品在以系统或以组件进行注册申报时,特别是以组件形式进行注册申报时,产品的研究资料评价需包含的产品范围?
有源医疗器械包含两种不同种类的产品模块,产品类别和分类编码应如何确定?
有源医疗器械产品考虑网络安全时,产品技术要求应如何要求?
有源医疗器械配合软件使用,注册证明确了配用软件版本号。软件版本升级后,设备注册证的配用软件信息可否在延续时直接更新?
申报首次注册时如何填写无源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申请表“产品安全性、有效性评价”?
自eRPS系统启用后,通过线下途径进行的注册申报事项如何提交审评补充资料?
中频治疗仪、低频治疗仪类有源产品附件电极是否必须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是否必须保留注册检或临床批生产使用的设备,还是说可以更换,做好确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