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关注
2434
浏览

有源产品的产品技术要求中,“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应如何撰写?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呵呵呵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东莞市
2021-08-20 17:30

依据《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产品技术要求中应明确产品型号和/或规格,以及其划分的说明。对同一注册单元中存在多种型号和/或规格的产品,应明确各型号及各规格之间的所有区别(必要时可附相应图示进行说明)。对于型号/规格的表述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对于独立软件或含有软件组件的产品,还应明确软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发布版本、版本命名规则,控制型软件组件还应明确运行环境(包括硬件配置、软件环境和网络条件)。


相关资料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2014年第9号)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1-08-20 17:27
更新时间
2021-08-20 17:30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推荐内容

第二类有源医疗器械产品关键元器件供应商发生变化需要办理变更注册吗?
在骨科植入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对加工助剂的质量控制应如何考虑?
产品稳定性研究过程中,发现产品某些设计不合理,进行更改后是否需要重新进行稳定性?
设计多项标志物联合检测产品需要考虑的问题有哪些?如何确定多项联检试剂的不同组合形式是否可以作为同一注册单元?
动物源性产品病毒安全性是否一定要进行实验室验证?
有源产品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增加型号,是否必须进行检测?能否由原有型号的检测报告覆盖?
如果制造商按YY/T03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已经进行了风险管理,其风险管理文档是否能直接符合GB9706.1-2020对风险管理的要求?
血液透析器产品的清除率试验条件应如何设计?
什么情况下不需要提供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PEMS)相关文档?
第二类有源医疗器械产品在进行电磁兼容检测时,是否需要连同产品组成中的无源附件一起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