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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请时,能否获得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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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shen8888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4-04-28 22:18

化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请按补充申请申报,有关过渡期问题可依据《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如持有人申请一致性评价时需要过渡期,持有人应在申报资料证明性文件中进行特别说明,包括申请过渡期时间以及是否涉及药品安全性变更等。并在申请表“其他特别申明事项”中注明申请过渡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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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28 22:17
更新时间
2024-04-28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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