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594
浏览

关于筛选后不同目数的但同一批次的原料药是否需要分目数规格分别进行取样和检验?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kk222333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09-28 23:26

如企业同一原料药有不同目数的要求,应分别设立亚批号,并按照不同的亚批次进行取样、检验、放行。

点评:对于多数固体制剂药品生产,所用不同目数的原料药,可能会带来药品吸收与分布的差异,因而粒度分布也是原料药的关键质量指标之一。为确保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均一性,应对不同目数的同一批次原料药分别编制亚批号,按照亚批号进行取样、检验、放行,以保证其可追溯性。亚批号的检验项目可以根据亚批号的具体加工过程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来确定,即通过评佑,预先规定只对亚批号加工过程可能带来影响的质量指标进行检验,其他项目引用整批号的检验结果。


【附录2 原料药第二十九条】生产的中间控制和取样:

(一) 应当综合考虑所生产原料药的特性、反应类型、工艺步骤对产品质量影响的大小等因素来确定控制标准、检验类型和范围。前期生产的中间控制严格程度可较低,越接近最终工序(如分离和纯化),中间控制越严格。

(二)有资质的生产部门人员可进行中间控制,并可在质量管理部门事先批准的范围内对生产操作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发生的中间控制检验结果超标 通常不需要进行调查。

(三)应当制定操作规程,详细规定中间产品和原料药的取样方法。

(四)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取样,取样后样品密封完好,防止所取的中间产品和原料药样品被污染。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9-28 23:25
更新时间
2023-09-28 23:26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推荐内容

对于质量标准的建立,Q1A是如何指导的?
原料药及制剂应按照相应的国家和地区的要求,在标签上说明贮藏条件。关于说明书和标签,具体是如何要求的?
当申报批次的长期稳定性数据在批准时还无法涵盖所建议的复验期或货架期时,要承诺在批准后继续进行稳定性研究,以建立确切的复验期或货架期。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非无菌原料药(用于口服固体制剂)生产时,环境检测可否不必每次都监测微生物项目,环境温湿度范围?
对于原料药工艺交接(科研与车间),应以交接工艺三批为准,部分参数(干燥时间)等的变更如何?
原料药内控标准是否必需控制粒度分布?
对于拟冷藏、拟冷冻贮藏、拟在-20℃以下贮藏的原料药和制剂的放置条件是如何要求的?
溶剂回收是否只需符合溶剂的质量标准即可?是否需要验证套用?
原料药微生物限度检查有无统一标准?
所有进口原料药都需要进行注册检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