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674
浏览

基台类产品进行临床评价时,如申报产品材质为合金(Ti6A4V ),是否可以选择纯材质(TA4)产品作为同品种医疗器械进行比对?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qw23123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3-09-10 22:25

同品种医疗器械是指与申报产品在基本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生产工艺、性能要求、安全性评价、预期用途等方面基本等同的已获准境内注册的产品。如行政相对人能证明铁合金(T6A14V) 基台与纯材质(TA4)基台的差异不对产品的安全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则可以作为同品种医疗器械进行比对。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9-10 22:25
更新时间
2023-09-10 22:25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相关问题

列入《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医疗器械是否必须在境内开展临床试验?
申报首次注册时如何填写无源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申请表“产品概述”?
锁定金属接骨板类产品与非锁定金属接骨板类产品的注册单元是如何划分的
固体制剂车间,后安装了一条与原来一样的制粒线(生产厂家,设备型号完全一致),原生产线有10个品种想要转移到新生产线,10个品种都要进行工艺验证吗,风险评估后选择一两个做可以吗?
血液浓缩器如何选择典型性产品进行检测
牙科基托聚合物产品注册单元应如何划分
医疗器械产品正畸丝应如何划分注册单元?
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和安全及性能要求概述(SSP)的产品对象是个别器械还是同系列的器械?
对于可降解、可吸收的植入医疗器械产品,能否提供研究机构公开发表的同材质产品或原材料相关文献作为产品降解性能的研究资料?
如果电脑时间与北京时间有差异如何做?是否修改?差异多大才进行修改,还是有差异就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