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336
浏览

医疗器械平行对照临床试验中,对照产品的选择原则是什么?

您还未登录!暂时最多只可查看 1 条回答

登录! 还没有账号?去注册

sk6578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2024-01-30 16:00

对于治疗类产品,选择阳性对照时,优先采用疗效和安全性已得到临床公认的已上市同类产品,如因合理理由不能采用已上市同类产品,可选用尽可能相似的已上市产品作为阳性对照,其次可考虑标准治疗方法。

标准治疗方法包括多种情形,其中包括药物治疗等。在试验器械尚无相同或相似的已上市产品或相应的标准治疗方法时,若试验器械的疗效存在安慰效应,试验设计需考虑安慰对照,此时,尚需综合考虑伦理学因素。若已上市产品的疗效尚未得到临床公认,试验设计可根据具体情形,考虑标准治疗方法对照或安慰对照,行政相对人需充分论证对照的选取理由。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4-01-30 16:00
更新时间
2024-01-30 16:00
关注人数
1 人关注

推荐内容

什么是视察?
临床试验中什么是原始资料?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联检产品样本例数要求?
什么是盲法试验?
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册是否会开展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技术要求和产品性能研究
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现场检查的结果都有哪些?如需整改的,整改期限是多久?
已获得I期临床试验批件,现已完成Ⅰ期临床试验,后续如何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