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被锁定!
2
关注
5368
浏览

使用 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可以仅使用正常检查方案吗?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薛定谔的龙猫 二阶会员 用户来自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8-09-03 12:38
不可以仅使用正常检查方案。GB 2828中的质量指标是合格质量水平AQL。AQL的定义是:在抽样检查中,认为可以接受的连续提交检查批的过程平均上限值。也就是说,用某一AQL确定的抽样系统对连续多批进行抽样检验,可以将接收的多批的和的不合格品率大约控制在AQL之下,而仅使用正常检查方案就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了。所以说,不能仅使用正常检查方案。

关于作者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18-09-03 12:38
更新时间
2018-09-03 12:38
关注人数
2 人关注

推荐内容

取样后物料是否仍可返回原批次,如原辅料?
抽样如何确定AQL?
在产品标准中引用GB 2828应规定哪些指标?
什么是抽样系统?
什么是抽样方案?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的接收数(Ac)和拒收数(Re)怎么理解
关于产品无菌、内毒素检验取样量的问题?
抽样检验方案的设计依据是什么?
样品取样是多个容器、多个点并混合后才能具有代表性,那么如何注明其来源?
GB2828的检验水平是如何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