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飞行检查是指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位为加强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通过建立和实施第三方安全飞行检查制度(简称飞检),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飞行检查好就好在可以避免某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发现被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及时依法予以查处,避免出现严重的社会危害。采取“五不二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不扰生产、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抽查形式。
检查方式:
房地产投资企业或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在飞检开始前一到两周拟定被飞检项目和周期给到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位运营部。
飞检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具体评估人员、时间、行程,事先不予通知地区公司及被检项目。
飞检当天,评估组长提前半小时通知集团对接人、地区公司、项目负责人。
注意事项:
1.评估人员不得事先告知被检项目的行程和内容,到达指定项目后,第一时间直接进入现场,开展评估工作;
2.评估人员应当及时收集或保全与检查事项相关的数据或证据,注重数据或证据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
3.对现安全文明等不符合体系标准等进行拍照和记录;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估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做出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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